今日上午,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2400餘萬元一案,在北京市二中化療飲食注意院再次開庭審理。當庭檢方出示了兩份新證據,包括證明原鐵道部是國家行政單位以及部分受賄錢款匯給蘇順虎兒子的情況說明。辯方認為,後一份“情況說明”存在瑕疵,法庭應不予作為定案的依據。
  此前,檢方指控,2003年至2011年間,蘇順虎利用職務便利,為山西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物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鐵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謀取利益,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400餘萬元。另據瞭解,法院在審理之中,查封了蘇順虎的財產,包括其在朝陽區的一套房產。目前,蘇順虎二手製冰機的妻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候審,法院還未判決。 (記者 張玉學)  (原標題: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涉嫌受賄案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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