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唐崇陵主陵墓區被盜墓賊盜挖深達8米的盜洞抗癌食物 涇陽縣檢察院供圖華商報咸陽訊(記者張林)身為文管所文保員的張某,職責是巡查保護唐崇陵墓區文物安全,但張某在值守期間卻未按規定對陵區進行必要巡查,致崇陵被挖出一個深達8米的盜洞,給陵墓主體造成無法彌補的破壞。日前,涇陽縣檢察院對張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2011年10月16日,涇陽縣文物旅游局接到舉報稱,唐崇陵重點保護區內有可疑人員盜挖帝陵。涇陽縣文物旅游局稽查大隊執法人員在現場抓獲犯外接式硬碟罪嫌疑人趙某。涇陽縣公安局民警隨後抓獲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經訊問,四人交代了2011年10月4日同劉某某、王某某等10人(已另案處理),從河南相約一同來到涇陽縣盜墓的犯罪事實。
   事後,經咸陽市司法文物鑒定組鑒定,該盜洞深約8.8米,雖未挖到地宮深處,但盜掘地點嚴重破壞了崇陵主體地貌,更對陵墓地宮入口處造成無法彌補的破壞。咸陽文物旅游局調查發現,涇陽縣唐崇陵文管所文保員張某,在案發永慶房屋的10月5日至10月16日,因雨天路滑,未按規定對陵區主墓葬區進行巡查。張某存在嚴重的失職行為。
   昨日上午,涇陽縣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今年6月中旬,經過初查確認事實後,目前檢察機關已正式對張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原記憶體標題:涉嫌玩忽職守 涇陽一文保員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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