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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說氣話逼兒子歸還400元,兒子一氣之下,竟然持刀搶劫武漢國際廣場收銀部,得手43800元後被人贓俱獲。昨天從江漢區檢察院獲悉,26歲的嫌犯黃某被以搶劫罪批捕。黃某此前做過精神病鑒定,為偏執型人格障礙,屬於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
  一句氣話逼出一起大案
  黃某家住硚口,是家中獨子,曾在武廣做過保安。前兩年,他一直在開摩的。電動車監管變嚴後,黃某沒有了經濟來源。案發前,他找父親借了400元,並承諾3月10日還錢。10日凌晨,黃某的父母爭吵,他為母親幫腔,父親說:“你有本事幫你媽,就莫找我要錢,把錢還給我。”父親一句話讓黃某氣炸了肺,他賭氣說:“你等著,我馬上就還給你,後面還加一個零。”
  誰也沒想到,黃某竟然謀劃搶劫。3月10日早上7點,黃某把家裡的菜刀包好放進包里,然後出了門。
  他在街上漫無目的地晃了幾個小時後,去了以前上班的武漢國際廣場。商場的監控記錄顯示,上午10點35分,黃某闖入7樓收銀部,持刀威逼工作人員搶到了43800元。他逃到1樓後被保安絆倒而落網。
  搶劫嫌犯精神有問題
  黃某被拘留後,黃母以其曾有精神異常為由申請進行精神病鑒定。她說黃某曾經換過多份工作,每次都做不長。從2008年開始,他脾氣變得暴躁衝動,常打罵家人並摔砸家中物品。2009年至2012年,他曾三次因和父親打架,被送到醫院後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病歷及出院記錄顯示,黃某確曾入院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最長住院16天。在鄰居和社區幹部眼裡,黃某性格偏激,常找人扯歪皮,猜疑心重,平時沒有朋友,受到父親吸食毒品的負面影響。
  經過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黃某的情況不足以構成精神分裂症,其表現更符合偏執性人格障礙。
  鑒定人指出,黃某選擇熟悉地點作案,作案後逃跑,這些證據表明黃某能夠認識到其行為的性質及後果,有自我保護能力。但是受偏執性人格障礙影響,黃某作案時對自身行為控制能力削弱,才會為一句氣話、一時衝動實施搶劫。因此把他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承辦檢察官表示,黃某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持刀搶劫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通訊員付靜宜 吳茜 記者高星  (原標題:父親說氣話追債逼得兒子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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